管理層

本集團的核心價值源於優秀的人力資源

林兆光先生為柏略集團的創始人、董事長兼行政總裁。 集團主要從事房地產及私募股權投資,總部自2002 年起建基於香港。 林先生的專業為一名建築師,並多年來屢獲殊榮及擁有多項建築獎項專案,在房地產開發及股權投資領域擁有超過33 年的豐富經驗。

自2008年至2015年, 林先生亦為上海萬利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始創人兼董事長,為首批國外機構於上海成功獲得批准成立的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林先生於期內成功促成多項與多個地方政府成立數10億美元計的私募股權基金,積極投資各類高增長的商業項目。 公司其後於2016年重組并納入為柏略集團其下子公司,輔助發展其他國內投資項目。

林先生於2005年起開始發展集團的能源貿易業務。透過與東南亞客戶每年簽定多項銷售合約,使能源貿易業務能為集團提供強大回報及穩定現金流,並成為集團投資及收購業務的基石。其美國子公司 Baron Energy USA LLC 是德州碳抵銷林業資產的所有者和專案開發商。 它是“美國碳登記ACR”和國際標準“Verra”的註冊會員。 它向不同行業的企業進行「碳信用」交易,以抵消和補償他們在市場上的碳足跡。

在過去二十年,林先生亦為多間大型國企及民企的董事局顧問,包括上海工業投資集團、北京正德人壽集團、中國基建集團、上海中油企業集團及中國國家能源儲備集團等。

林先生於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取得文學士(榮譽)及建築學士(一級榮譽及希活獎項學者)。 他亦是英國牛津大學賽德商學院房地產投資管理的畢業生。 林先生為香港及英國註冊建築師及香港特區政府建築署之認可人仕,並在1998年榮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青年建築師獎。

林先生活躍於專業及社會公職。自1998年起,他是亞洲文化協會香港區資深會員及榮譽顧問。自2015年起至今,他亦同時被 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委任為上訴審裁小組委員 及 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 – 專業操守紀律委員會委員。

另外,自2021年起,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再分別委任林先生為建築署認可人仕名冊 – 專業操守紀律委員會委員及 註冊總承建商 – 紀律委員會委員。

阿密女士為 柏略集團執行董事 及柏略能源有限公司 總裁。阿密女士為 美國 紐約哥倫比亞大學 化學 工程名譽學士,並 於國際能源 業 內 擁有 多年豐富經驗 及廣闊的人際關系及網絡。

憑藉阿密女士與多間國際石油公司的互信及往績,促使柏略能源可以 透過與採購方每年簽定多項銷售合約。

葉敏愉女士為柏略集團執行董事及投資總監,負責集團在資本市場的所有投資業務。葉女士有超過 30 年以上銀行業及金融市場的管理及投資經驗,並曾於多間大型銀行擔任要職,如德意志銀行,法國巴黎私人銀行及最主要任職 25 年的美國摩根大通私人銀行。

葉女士擁有極廣濶的資本市場投資經驗,包括私慕基金 组 合投放及各類大宗商品交易和投資管理等。 葉女士持有英國倫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汪先生為 柏略集團執行董事及 柏略資 產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汪先生於國內房地產開發及投資管理有超過 20 年以上的豐富經驗,并於 2005 年至 2014 年其間為香港上市公司南豐集團於上海分 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負責集團投資國 內房地 產 開發項目的一切事宜。

汪先生亦曾經為多家國內房地產及投資企業的非執行董事, 擁有多年實戰豐富經驗及廣闊的人際關系及網絡。

夏先生為柏略集團非執行董事及柏略資產亞洲有限公司首席投資總監。 夏先生有超過年以上國際投資管理經驗,並曾於摩根士丹利等大型投資銀行擔任要職,投資管理項目遍及美國、歐洲及亞洲各國。近年則專注於大型基礎建設、物流以至能源上游及下游貿易及商品資源投資管理。

夏先生亦同時為多間香港及國內<企業的非執行董事,擁有多年豐富經驗及廣闊的人際網絡。